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提交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有效收费票据。
3、有效票据上没有明细的,须提供盖有医院收费专用章的费用明细清单。
4、就诊医院门诊病历或处方底方。
5、代办人另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特别提醒:1、急诊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2、抢救需提供门诊抢救病历、出院小结、死亡记录及死亡证明;3、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应先填写个人承诺书;4、报销恶性肿瘤(化疗、介入治疗、生物靶向药物治疗、内分泌治疗)的费用,另需提供医院盖章的有明确治疗记录的门诊病历;恶性肿瘤门诊放疗的费用,另需提供医院盖章的放射治疗记录单和放疗小结。
办理方式:
(1)“不见面”办理:可通过“南通医保APP”、江苏医保云、江苏政务服务网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方式将以上相关材料上传预约办理。
(2)线下办理:可通过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医保服务站、各区办事处、各“15分钟服务圈”示范点等方式办理医疗费用预约报销手续。
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提交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有效收费票据。
3、盖有医院收费专用章的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4、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
5、代办人另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特别提醒:1、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应先填写个人承诺书;2、急诊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3、外购药品需提供外购发票、经医院盖章的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
办理方式:
(1)“不见面”办理:可通过“南通医保APP”、江苏医保云、江苏政务服务网、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方式将以上相关材料上传预约办理。
(2)线下办理:可通过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医保服务站、各区办事处、各“15分钟服务圈”示范点等方式办理医疗费用预约报销手续。
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费用类别 |
人员范围 |
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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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以及计划内生育引起的流、引产(须持有准生证件) |
在职女职工 退休女职工 灵活就业人员 协保保养人员 失业女职工 |
1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2 |
准生证或生育登记证明或生育服务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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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包括产前检查在内的、盖有医院收费专用章的费用有效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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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盖有医院收费专用章的费用明细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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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报销住院费用须提供盖有医院病区章的出院小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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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报销门诊费用须提供门诊病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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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代办人另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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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 |
以上2、3、4、5、6、7项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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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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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户口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为南通大市范围外的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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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户口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参保证明(户口所在地为南通大市范围外的须提供) |
费用类型 |
人员类别 |
所需材料 |
|
流、引产 |
在职女职工 |
1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2 |
结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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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报销门诊费用须提供门诊病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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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盖有医院收费专用章的费用有效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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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盖有医院收费专用章的费用明细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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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报销住院费用须提供盖有医院病区章的出院小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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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代办人另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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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取)环 放(取)皮埋 输卵管结扎 输卵管复通、 输精管结扎 输精管复通 |
在职女职工 在职男职工 |
1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2 |
报销门诊费用须提供门诊病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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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盖有医院收费专用章的费用有效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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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盖有医院收费专用章的费用明细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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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报销住院费用须提供盖有医院病区章的出院小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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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代办人另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
办理方式:
(1)“不见面”办理:可通过“南通医保APP”、江苏医保云、江苏政务服务网、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方式将以上相关材料上传预约办理。
(2)线下办理:可通过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医保服务站、各区办事处、各“15分钟服务圈”示范点等方式办理医疗费用预约报销手续。
参保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指南
提交材料:
1、在职女职工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失业女职工符合申领一次性营养费条件的,不需提供材料。
2、在职男职工申领护理假津贴: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准生证或生育登记证明或生育服务证明。
(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4)单位盖章的《南通市生育保险津贴待遇申请表》。
(5)代办人另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方式:
(1)“不见面”办理:可通过“南通医保APP”、江苏医保云、江苏政务服务等方式将以上相关材料上传预约办理。
(2)线下办理:可通过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医保服务站、各区办事处、各“15分钟服务圈”示范点等方式办理医疗费用预约报销手续。
温馨提示:1、本市女职工生育津贴与一次性营养费支付无须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在女职工生育结算的次月提取结算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经核定后由财务部门将相应的生育津贴与一次性营养补助汇至女职工单位对公账户。
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提交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准生证或生育登记证明或生育服务证明。
3、 包括产前检查在内的、盖有医院收费专用章的费用有效票据。
4、盖有医院收费专用章的费用明细清单。
5、报销住院费用须提供盖有医院病区章的出院小结。
6、报销门诊费用须提供门诊病历。
7、代办人另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方式:
(1)“不见面”办理:可通过“南通医保APP”、江苏医保云、江苏政务服务网、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方式将以上相关材料上传预约办理。
(2)线下办理:可通过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医保服务站、各区办事处、各“15分钟服务圈”示范点等方式办理医疗费用预约报销手续。